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费多少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多少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对未成年子女所需抚养费用的数额问题,应当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承担的经济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商定。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的家庭,孩子抚养费的具体额度通常是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30%来计算得出的。
但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则该问题最终将交由人民进行裁决与判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两个男孩抚养费是多少合理
对于两位男童的费用,通常依照不直接负责抚养责任的父母的月收入总额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需承担两名及以上孩子的抚养费用,该比例则可适度予以提升,然而,总的来说,不应超过其月收入总额的50%。
若没有固定收入,对于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则可参考该年总收入或参照相应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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