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如何追加抚养费
一、如何追加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若您希望对子女的抚养费用进行追溯,您有权首先寻求与对方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或无法达成共识,您亦可根据以下几种情况,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 原先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已经明显不能满足当前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由于子女患有疾病或需要接受教育,所需的费用已经超出了原来所定数额的合理范围;
(3)存在其他可证明必须提高抚养费的正当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二、后对对方子女有没有抚养的义务
在再婚后,新配偶所生的孩子也需要履行相应的抚养责任。
尽管这些再婚子女并未沿袭他们母亲或父亲的基因,然而,当这些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的继子女同其继父母共同生活时,便会自然而然地产生抚养和教育方面的紧密联系,这也使得他们能够获得与亲生父母同等的权力以及应尽的义务。
在此期间,只要继父或继母与其未成年的继子女之间存在合法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或继母就必须承担起抚养、教育和照顾这些孩子的法定义务。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