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1、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的量刑标准为: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与有什么区别
以“收买”形式构成的拐卖妇女罪与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形式很相似,但二者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表现上有着明显区别: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要求行为人不具有出卖的目的,而是意图与被害人建立婚姻家庭关系或其他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在客观上要求行为人没有将收买的妇女出卖的行为。
但是,实践中要注意正确处理以下两种情形:
(1)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又出卖的。有的买主在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时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但在收买后,由于种种原因又将收买的妇女卖与他人。对于这种情况,根据本法规定应以拐卖妇女罪处罚。
(2)行为人事先与“人贩子”有约定的。
这种情况很复杂,应区别对待:行为人指使他人拐卖妇女,然后再予收买的,是拐卖妇女罪的共犯,不能认定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虽与“人贩子”有约定,甚至已先期交钱,但并没有参与其他行为的,仍应认定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