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百科> 正文内容

刑法对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4-02)普法百科5

一、刑法对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1、刑法对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关于杀人判刑,除了考虑法律如何规定,还需要考虑到行为主体在实施犯罪时的精神状况以及是否达到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等相关因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杀人罪构要条件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内容未剥夺他人生命即杀人,其特点是直接或者间接作用于人的肌体,使人的生命非自然终结。剥脱剥夺他人生命的方式,既可以是作为,如刀砍、斧劈、拳击、枪杀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母亲故意不给婴儿哺乳致其死亡等;既可以是物理的方式,如毒杀,也可以是心理的方法,如以精神冲击方法致心脏病患者死亡。

但不管是什么杀人行为,都必须具有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杀人行为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成立故意杀人既遂;没有导致死亡结果发生的,根据具体情形成立故意杀人未遂、中止或者预备,当然也可能同时触犯。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米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550254.html

刑法对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定罪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文章

刑法对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定罪标准

一、刑法对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定罪标准1、自然犯此,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此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并其直接负责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律依据:根据《中...

云南省陈辉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文书辩护

故意杀人罪债务纠纷辩护词书写,应当包括:犯嫌疑以及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辩护见、被告人的罪的动机与成因、被告人的法定的情节、辩护见所依据的法规以及相关证据等。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故意杀人罪债务纠纷辩护词如何书写? 辩护词 审判长、陪...

故意杀人罪会判死吗(现在故意杀人罪会判死吗)

我国《刑法》规于敲诈勒索罪是没有死刑的,因为敲诈勒索罪的法定处罚上限十年以上有期徒,并处罚金。敲诈勒索财产犯,其危害程度主要取决于实际给被害造成了多大财产损失,被告人的开价数额并非决行为社会危害性主要方面。 犯了敲诈勒索可判死刑么我国《刑法》规于敲诈勒索罪是没有死...

云南省陈辉故意杀人罪辩护词,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文书辩护

故意杀人罪债务纠纷辩护词书写,应当包括:犯嫌疑以及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辩护见、被告人的罪的动机与成因、被告人的法定的情节、辩护见所依据的法规以及相关证据等。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1、 2、故意杀人罪债务纠纷辩护词如何书写? 辩护词 审判长、陪...

故意杀人遂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罪

一、故意杀人遂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罪1、故意杀人属于故意杀人罪,一般判处死、无期徒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并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本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就应当立案追究事责任。 2、律依据:《》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结果,...

故意杀人追诉时效多久,故意杀人罪追诉期多久

故意杀人案件追诉期最短10年,结合故意杀人案件情节,如果量刑标准是10年以上有期徒,追诉期限一般15年,若犯嫌疑有可能被判处死,追诉期限通常20年,但犯性质恶劣,即使超过20年,经最高检核依然可以追究事责任。故意杀人案件追诉期多久? 追诉期最短10年,最长20...

遗弃型故意杀人罪判多久,福利院遗弃老人是故意杀人

要看具体遗弃情节。如果将婴儿放在被害遗弃于能够获得救助场所,如他家门口、车站、码头、街口等。这种行为构成的是遗弃。但其将婴儿遗弃在鲜少有经过荒山荒地,明知遗弃婴儿会导致该婴儿死亡结果,仍放任该结果发生,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把婴儿遗弃是故意杀人吗 父...

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定是什么

一、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罪既遂的定是什么1、刑法中规定的故意杀人罪既遂刑标准:一般处死、无期徒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本,就应当立案追诉。 2、律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