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如何量刑
1、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此罪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款,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不依法采取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收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论职务的主观特征是什么
职务过失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家公职人员在从事公务活动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违背职务上的注意义务,失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应当预见到自己的失职行为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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