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丢失可以不还钱吗
欠条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签订的一种书面借款凭证,是借款人确认借款事实和承诺偿还借款的证明。但如果欠条遗失,是否还需要偿还借款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合同,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毁损、灭失。因一方过失使合同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欠条丢失是因为债务人的过失导致的,债务人仍然需要承担偿还借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
但如果欠条丢失不是因为债务人的过失导致的,债务人就可以通过举证证明欠条的丢失,并且未有过失,从而免除偿还借款的责任。
总之,在签订欠条时,债务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欠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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