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无伤就白打了是吗?
打人无伤不是白打,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不同的判断,主要是殴打他人,无论情况如何,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都需要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当然,构成刑事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殴打他人是指一人或者多人殴打另一人或多人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团伙斗殴是指成群结队、互相殴打的行为,是双方多人参与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由于两者的性质不同,对这两种情况的处罚也不同。一般来说,殴打他人只是一个单方面的过错,殴打者应该受到惩罚,而团伙作战是双方违反公共安全管理的行为。一般来说,双方的行为人都应该受到惩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只要殴打他人,不必造成轻微伤害,就已违反了法律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违法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对不造成损害的,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打架斗殴的情况,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殴打他人,则需要进行行政拘留或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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