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给看小孩怎么起诉
一、离婚不给看小孩怎么起诉?
1. 起诉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2. 起诉程序
1. 收集证据:收集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亲子关系的证据,以及对方阻挠探望的证据(如短信、录音等)。
2. 起草起诉状:起诉状中需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证据清单。
3. 向法院提交材料: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提交至夫妻住所地或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4.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起诉后,会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审。
5. 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准予探望权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能带孩子出国怎么办?
1. 规定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的规定,未经对方同意,父母一方不得将子女带离国(境)。
2. 处理方式
未经对方同意将孩子带出国的,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措施:
1.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孩子。
2. 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协查、阻止出境。
3. 联系我国驻外使领馆,寻求协助。
三、离婚后看孩子需要对方同意吗?
1. 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子女享有探望权。
2. 限制条件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母亲因抚养条件发生变化,无能力继续抚养,或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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