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不叫探视怎么起诉
子女探视权是离婚后父母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当一方不履行探视权,作为另一方的受害者,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离婚后不叫探视怎么起诉
1. 准备材料
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
对方不履行探视权的证据(例如短信、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
2. 起诉流程
确定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原告住所地与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撰写起诉状:在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要求对方履行探视权)、事实理由和证据清单。
提交起诉材料:向管辖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受理:法院会审查起诉材料,符合要求的会立案受理。
二、离婚后我可以起诉前夫(妻)不履行探视权吗?
可以。我国《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不履行探视权,可以通过上述流程提起诉讼。
三、对方不配合探视权,我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探视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罚款、拘留
强制带离子女(需要慎重考虑对子女造成的精神伤害)
限制对方出境
撤销或变更抚养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