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抚养费精神损失费怎么认定
一、婚内抚养费精神损失费怎么认定
婚内抚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的认定,具体如下:
**婚内抚养费认定**:
通常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不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另一方可以主张婚内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比如,要考虑孩子的、医疗、日常生活开销等实际支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婚内精神损失费认定**:
在婚姻关系中,若一方存在严重过错行为,如、与他人、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给另一方造成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精神损失费的数额,需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因素,由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裁量。
二、后抚养费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离婚后抚养费纠纷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问题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这种方式较为便捷,有利于维持双方的和谐关系,且协议内容只要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二)申请调解。可向委员会等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人员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公正、客观的调解,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三)诉讼解决。若协商和调解均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比如,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给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方式:
(一)抚养费的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给付方式。抚养费应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或年为单位。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三)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若子女成年后仍不能独立生活,父母仍需承担必要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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