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带什么资料
一、抚养费强制执行申请书带什么资料
申请抚养费强制执行,通常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一)生效法律文书,比如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经过的等,这些文书需明确规定了对方应支付抚养费的具体内容,是申请执行的依据。
(二)申请人的明,如身份证等,用于证明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与未成年人关系的证明。
(三)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例如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住址、联系方式等,以便执行法院能够顺利联系和查找被执行人。
(四)如果有财产线索,应提供相关证据,比如银行账号信息、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等,这有助于法院更有效地执行,确保抚养费能够及时足额支付。
此外,还需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执行的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交相应份数的申请材料。准备好上述资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二、离婚后费多久可以领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领取时间,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按约定或判决定期领取。如果离婚时双方通过协商,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支付周期,比如按月、按季或按年支付,那么就按照约定的时间领取。若通过法院判决确定了抚养费支付周期,同样依照判决执行。例如约定按月支付,那么每月固定日期就可领取相应抚养费。
(二)特殊情况随时领取。若出现孩子突发重大疾病、费用大幅增加等特殊情况,而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孩子正常生活、教育和医疗需求时,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提前支付或增加抚养费数额。这种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或通过法院判决确定支付后,即可领取。
总之,正常情况下按约定或判决的支付周期领取抚养费,遇特殊情况可合理要求提前领取或增加抚养费数额并领取。
三、想要回孩子爸爸可以拒绝吗
在特定情形下,爸爸可以拒绝对方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请求。一般从以下方面考量:
(一)当初抚养权的归属判定。若最初抚养权是经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明确归爸爸所有,且不存在法定变更事由,爸爸有权拒绝。比如,离婚时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孩子抚养权判给了爸爸,而此后这些情况没有发生重大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变化,爸爸可拒绝。
(二)对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理由。若对方以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等非法定重大事由要求变更,爸爸可拒绝。法定变更事由通常包括抚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等。若不存在这些情况,爸爸的拒绝在法律上是有依据的。
(三)孩子自身意愿。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爸爸生活,且爸爸具备抚养能力,这也是爸爸拒绝对方要回抚养权请求的合理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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