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后孩子抚养费
一、广州离婚后孩子抚养费
在广州,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确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
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孩子的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合理支出。例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抚养费应适当提高以保障其医疗需求。
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广州的生活成本相对较高,在确定抚养费时会考虑当地的物价水平、生活消费等因素。
此外,抚养费的给付方式可以是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若情况发生变化,如孩子的实际需求大幅增加或父母一方经济状况发生重大改变,可协商或通过诉讼调整抚养费数额,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二、能不能申请
抚养权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但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其特殊性。
一方面,对于作出的关于抚养权归属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若一方拒绝将子女交由另一方抚养,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抚养权的实现。
另一方面,强制执行抚养权并非简单地对子女进行强制带走等粗暴行为。具体执行措施通常包括:一是对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一方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处罚,督促其履行协助义务;二是通过相关部门,如居委会、妇联等,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劝解,促使其配合;三是在必要时,法院可要求相关单位或个人协助执行,比如幼儿园、学校等配合做好交接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执行过程中,始终要以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为首要原则,避免因执行行为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
三、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
离婚后孩子抚养问题涉及多方面要点。
其一,抚养权归属。一般而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比如,一方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且品行端正,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
其二,抚养费支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其三,问题。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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