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怎么判刑
一、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怎么判刑
1、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不仅损害了信用卡实际持有人的本身利益,还容易滋生其他方面的犯罪。此类信用卡信息流入非法市场后,可能被用于洗钱、贩毒、收取转移毒资及网络诈骗犯罪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七条: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不法分子利用窃取信用卡信息,来进行诈骗或者偷窃行为的,是对持卡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利益侵犯的,相关情况的认定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达到了立案标准的犯罪数额的,是可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的。“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量巨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前,我们认为可以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对近似犯罪所规定的数额标准酌情认定(为定罪情节数量标准的3倍以上)。“其他严重情节”,可以认定为下列之一的情形:
(1)曾因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该罪的;
(2)与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结共同作案的;
(3)窃取、收买、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被犯罪分子用于伪造信用卡,致使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为定罪情节“较大损失”的数额标准3倍以上);
(4)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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