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拿刀吓唬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一、对方拿刀吓唬我,我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吗
若面临他人持刀威胁,可在必要范围内实施自卫,前提是出于正当目的且未超过必要限度,这便符合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定义。
根据法律规定,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个人权益不受非法侵害,采取制止措施并对加害者造成伤害的,属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当他人以刀相逼时,我们有权进行适当回击。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不负刑事责任。
二、何为正当防卫?其构成要件如何?
在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确立的正当防卫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首先,必须得是出于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当事人自身及其他人的身体健康、财产权益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免遭非法侵犯的目的,而采取的防卫措施;其次,必须存在现实的且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的发生;再者,必须是正在进行中的对上述合法权益可能构成威胁或危害的侵权行径;另外,实施防卫手段时,其对象必须是直接指向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本身;最后,防卫行为的实施不得明显超出必要的限度,从而导致重大损害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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