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未遂吗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有未遂吗
当然存在这种犯罪形态。
犯罪未遂指的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然而由于其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实现其犯罪意图所构成的一种犯罪形式。
在法律上,相较于已遂犯罪,对未遂犯罪通常会给予从轻或减轻惩罚的处理。
举个例子,如果有人明知道某笔财产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产生的收益,却仍然进行窝藏、转移、收购或代理销售等行为,但最终因为各种原因没能成功达成目的,那么这就被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罪未遂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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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掩饰隐瞒犯罪中产生的收益是获利吗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将以一个独立犯罪予以处罚,具体量刑标准则主要考虑所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金额以及所带来的收益数值。
以相关为基础,我国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主要运用以下几项判断标准:首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需达到人民币3000元至1万元;其次,在过去一年之内,因已被证实存在帮助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而曾受到的人员,如再次犯案,其量刑标准将更为严苛;再者,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如果属于特定性质或者对象,例如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共电信设施、军事设施,亦或是救灾、抢险、防汛、优待、扶贫、、救济款物,将会面临更严峻的后果。
除上述三种情况外,法院还会考虑犯罪行为是否导致上游犯罪无法及时侦破,进而引发公私财产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以及是否严重妨碍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的追查力度。
实施了其他类型的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若直接阻碍或影响到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深度调查和追究,那么,这样的行为同样具备被判罪论罚的严重性。
关于如何判定行为人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曾明确指出,可以从多个方面加以考量。
例如,行为人是否在经由监管部门通知后仍继续进行不当行为;接受举报后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的事实;交易价格或方式明显与市场常规不同;提供专门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软件程序、工具或其他技术支援、帮助;频繁采取隐匿上网、加密通讯、销毁数据等非法手段或假冒虚拟身份,企图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为他人逃避监管或规避调查提供技术支持或帮助等积极行为等等。
以上都可能构成行为人明显知情甚至有意识地参与或者协助犯罪的重要证据,然而这些证据必须充分,否则不能做出行为人明知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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