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
一、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区别
刑法中的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有四大差异:时间、原因、结果及刑责。
首先,犯罪未遂在已着手实行后产生,预备阶段无此说法;而犯罪中止需在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包括预备或实行后至即遂前。
未遂因外力无法达成犯罪目的;中止则是自行决定停止。
再者,未遂结果是未达全备要件,但仍可能有损害;中止则须完全放弃并阻止结果发生。
最后,未遂可比照既遂从轻或减罚;中止若无害,应免罚,有害则减轻。
《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分是什么
就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之间的差异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发生的时间节点。
犯罪未遂是指罪犯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径之后,而犯罪中止则倾向于意味着犯罪人员需在整个犯案过程中选择放弃。
之所以未能成功完成犯罪任务的原因迥异。
二者所导致的行为结果也存在显著差别。
最后,在刑事责任承担上,这两者亦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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