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既遂后能否成立中止
一、犯罪既遂后能否成立中止
犯罪既遂之后无法成立中止。
根据中国《》,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出现。
然而,一旦犯罪实现,犯罪结果已经形成,这就意味着其行为已经构成特定的犯罪,故并不满足犯罪中止所需的条件—自动停止犯罪或有效阻止犯罪结果,所以不能认定为中止。
《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既遂,未遂,中止什么意思
即行为未能成功;犯罪中止乃行为人主动放弃犯罪或阻止其发生、犯罪既遂指犯罪已完整结束。
行为人应有终止犯罪决心,并能在继续犯罪且达到犯罪目的之际,选择停止犯罪或不去追求犯罪结果。
需具备以下条件:明确意识到可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自动做出决定;终止犯罪的决心应是完全、无条件、彻底的,非部分、有条件或暂时的。
终止犯罪的动机可能包括害怕受罚、他人劝导改变想法、良心觉醒、对受害者同情等。
这些都不会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行为人需实际采取终止犯罪的行动。
首先,该行为应是停止犯罪的行为,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
该行为可通过作为或不作为来实现;最后,终止犯罪行为须以不产生犯罪结果为前提,但这是行为人主观追求和行为必然导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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