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阶段能成立正当防卫吗
一、犯罪预备阶段能成立正当防卫吗
犯罪预备期不适合搞正当防卫。
1、正当防卫求的就是“马上”,而预备犯罪一般没这回事儿,但要是这预先就能危急到你,那还是可以自卫的哦。
2、如果有人在干那种行凶、杀人、、强奸、等会伤害到你生命安全的恶事,你去阻止他,哪怕把他弄伤了也不是你的错,不用负责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防卫过当行为
所谓“防卫过当”,乃指行为人为满足防卫需求而实施的行为显著超越必要限度。
此种情形具备以下显著特性:首先,行为人的防卫措施必须显而易见地超出必要限度;
这种超过限度应达到令人信服的程度,亦即普通大众能够明确意识到行为人所采取的防卫力度已然超越了正当防卫所需的合理范围,换言之,防卫行为能否成功阻止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成为衡量是否过度的关键标准;最后,防卫过当会给不法侵害者带来严重伤害或损失。
三、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包括哪些
正当防卫初探其起因条件:
1.首先,务必有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对于合法行为,我们无法实施防卫。
2.其次,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真实存在的,而非虚构或臆测的。
3.最后,不法侵害行为往往是由人类个体所从事的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合法权益免遭正在进行的违法侵害,而采取的相应制止措施,给不法侵害者带来损失的话,这便是所谓的正当防卫行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但若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出了必要的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则需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处罚。
在面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采取适当的防卫行为,即使导致不法侵害者伤亡,也不应被视为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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