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十年还能要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十年还能要孩子抚养费吗
离婚十年依然可以要孩子抚养费。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该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若在离婚后的十年间,一方未按照约定或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其二,若孩子虽已成年,但在十八周岁前存在一方未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同样可以追讨。即使或判决中对抚养费有相关约定,若情况发生变化,比如孩子因、医疗等合理需求导致费用增加,而原定抚养费不足以维持其生活、教育等需求,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
其三,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抚养费问题,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因素,依法作出判决,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协议无抚养费还可以索要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无抚养费,在一定情形下是可以索要的。
一方面,若出现重大的情势变更。例如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原定的无抚养费约定已无法满足其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合理需求,且抚养方的经济状况确实无法独自承担这些费用时,子女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另一方面,若约定无抚养费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比如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约定,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此外,若抚养方的经济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而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子女也可要求其支付抚养费。
总之,虽然离婚协议约定了无抚养费,但当出现法定的合理事由时,为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可以向对方索要抚养费的,具体需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三、两人离婚女方应该支付抚养费吗
在离婚案件中,女方是否应支付抚养费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权归属情况。若子女抚养权归男方,且子女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女方通常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是为保障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正常需求,父母双方均有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二是双方协商结果。若男女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女方可不支付抚养费,或在支付方式、数额等方面作出特殊约定,只要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利益且符合法律规定,也是有效的。
三是女方经济状况。若女方经济确实困难,无力支付抚养费,可在诉讼中向法院说明情况,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酌情判决。比如女方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等,法院可能会调整抚养费支付数额或暂不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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