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改嫁妻子给不给孩子抚养费
一、离婚后改嫁妻子给不给孩子抚养费
离婚后改嫁的妻子仍需给孩子抚养费。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除。即使妻子改嫁,她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依然存在,抚养孩子仍是她应尽的法定义务。
具体而言,抚养费的给付通常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若妻子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上海,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通常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孩子的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合理支出。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长期治疗,相应的医疗费用会增加,抚养费也可能需适当提高。
(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例如,一方月收入1万元,每月可能需支付2000至3000元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上海经济水平较高,生活成本相对也高,抚养费标准会考虑当地物价、教育资源等因素。
此外,抚养费的给付方式、期限等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并且随着孩子成长和实际情况变化,抚养费也可适当调整。
三、残疾人离婚能争到孩子的吗
残疾人在离婚时能否争到孩子的抚养权,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一方面,残疾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其丧失抚养权。如果残疾人具备一定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比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等基本需求,有适宜孩子居住和成长的生活环境,且自身残疾状况不影响对孩子的正常照顾和教育,那么其争取抚养权是有可能的。例如,一些轻度残疾人士,在生活和工作上能够自理,对孩子的关爱和教育也能正常进行。
另一方面,如果残疾情况较为严重,可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比如残疾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长期照顾,可能就难以全身心地照顾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或者残疾可能会遗传给孩子,对孩子未来健康存在潜在风险等,在这种情况下,争取抚养权可能会面临较大困难。
总之,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和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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