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小孩抚养费对方给到什么时候结束
一、在我国小孩抚养费对方给到什么时候结束
小孩抚养费的给付期限,通常根据小孩的具体情况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给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因为在我国,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在法律上视为能够独立生活,所以原则上父母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二)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因为此时子女已具备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
(三)若子女虽已成年,但存在不能独立生活的特殊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父母仍应当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二、期间所生子女在分手后属于谁
同居期间所生子女属于,其在分手后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一)子女年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等。
(二)双方抚养意愿与能力。若一方有稳定收入、住所,且愿意全身心照顾子女,而另一方存在不良生活习惯或缺乏抚养条件,那么前者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三)子女意愿。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会充分考虑子女的想法。
总之,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旨在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三、一方拒绝探视,另一方因此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明确双方的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及相应的解决途径。
一方面,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视,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依法保障自己的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探视的时间、方式等作出合理判决,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探视权受阻就拒绝支付抚养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行为同样是违法的。如果一方拒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有权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多种强制执行措施,要求拒付方履行支付义务。
总之,探视权和抚养费支付义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相互混淆和抵消,双方都应依法履行各自的义务,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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