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一、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怎么算
在辽宁,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的实际需要。包括生活费用,像衣食住行的基本开销;教育费用,如学费、书本费等;医疗费用等。如果子女有特殊的需求,例如患有疾病需要长期治疗或者参加特殊的教育培训,这些都会影响的数额。
2.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这会参考父母双方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一般来说,收入高、财产多的一方可能会被要求承担相对较多的费。
3.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辽宁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存在差异,经济发达地区可能生活成本较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可能也会偏高一些。
通常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辽宁离婚后子女归谁
在辽宁,离婚后子女归谁抚养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子女年龄:如果子女不满两周岁,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
2. 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环境、是否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子女等。如果一方有稳定的高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且能有较多时间陪伴子女,会在争夺中有优势。
3. 子女的意愿: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其个人意愿。
4. 父母双方的意愿: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抚养权归属,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约定。
总体而言,法院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是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的。
三、辽宁离婚后子女归谁怎么判
在辽宁,离婚后子女归谁的判决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一)年龄因素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
3.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其他因素
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法院会综合考量这些因素,以判断哪一方能够为子女提供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从而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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