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离婚女方户口怎么办
贵州省户口管理政策中,规定离婚后女方户口一般是跟随男方。那么,在贵州,如果女方想将户口迁出男方家,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详细介绍贵州离婚女方户口办理手续,帮助大家解决离婚后落户问题。
办理前提
离婚双方都已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
户口迁入地已同意接收。
两种情况
1. 女方户口在男方户口簿上
携带离婚证、女方户口簿和男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派出所。
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将女方户口迁出男方户口簿,重新制作女方户口簿。
2. 女方户口不在男方户口簿上
携带离婚证、女方户口证明(如户籍证明、暂住证等)和迁入地接收证明到女方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将女方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
女方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离婚证
女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男方户口簿(若女方户口在男方户口簿上)
迁入地接收证明(派出所、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
户口迁移申请表
注意事项
离婚女方办理户口迁出前,需与男方协商一致,并取得男方同意。
若户口迁入地为农村地区,需提前办理准迁证明。
户口迁出后,女方须及时到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
以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因各地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法律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民迁徙,从迁出地到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公安机关应当分别予以注销户口或者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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