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后的娃娃怎么办呢
结束一段婚姻关系,不仅是对大人们的一次重大挑战,更是对孩子的一次情感创伤。而对于尚未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孩子来说,离婚就意味着他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离婚对于孩子的伤害是显而易见的,那么,离婚过后的娃娃究竟要如何安置呢?这不仅是离婚家庭需要思考的问题,更是全社会都需要关注的问题。
作为父母,在做出离婚的决定前,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孩子的安置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意愿和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判决。也就是说,在孩子满两周岁之前,一般情况下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之后,则需要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等因素,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
现实生活中,很多离婚夫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产生分歧。有的父母为了争夺抚养权而大打出手,不惜撕破脸皮;有的父母则为了孩子能够享受到更好的物质条件,而选择将孩子交给经济条件较好的另一方抚养。这些行为不仅给孩子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也违背了《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的原则。
针对离婚夫妻在子女抚养权上的争夺,法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也就是说,当孩子满十周岁后,在父母离婚时,有权选择跟哪一方生活。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也应当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除了父母之外,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亲属也有权要求抚养孩子。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如果父母双方都不具备抚养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他亲属提出抚养要求。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当综合考虑孩子的意愿、抚养能力、家庭环境等因素,做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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