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一、费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若经夫妻双方先前就子女抚养费用一事进行了公正且合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共识,然而在离婚后,应当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未能履行其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那么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向法院提出申请,特别是以其子女作为诉讼申请人,而他们本人则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表人来行使诉讼权。
尽管夫妻协议中涉及的离婚内容具有相当的约束力,但是,由于其中所规定的抚养费条款无法直接导致法院的强制执行,因此,不能以该方式来督促对方完成抚养费用的支付。
当夫妻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并且法院同时已经就子女的抚养费用做出了明确的裁定,那么在此情形下,法院所出具的生效判决书的合法性与影响力将得到充分认可,同时,这一判决书将会产生法律所赋予的强制执行力。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怎么写才标准
关于子女抚养费用的金额,可以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总体生活水准进行具体的测算得出。
对于拥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其抚育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进行支付。
如果家庭中需要承担的子女数量在两个或更多,那么相应的抚养费用比例还可以适度提高,然而一般情况下,抚育费用的总额不能超过该家庭每月总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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