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费后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一、费后的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当夫妇双方因种种原因无法维持婚姻关系而选择离婚时,关于费用的问题自然也就成为了不可避免的议题。
在法律层面上,承担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为未直接抚养小孩的父亲或母亲,此项义务因其性质而不可豁免。
若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身体残疾、失业等因素导致失去经济来源;或是在与配偶共同决定下,抚养小孩的一方自愿承担起孩童的所有抚养费用,并向对方表示同意其无需支付任何额外的抚养费待遇的话,那么另一方确实可以放弃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但是,即便出现上述情况,抚养小孩的一方自愿承担起所有抚养费用,并且同意对方不必支付任何额外费用,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未来不会再对抚养费有任何追索权。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男方抚养费多少钱合理
依照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发现,父母双方的劳动收人各异,各地区的居民生活水准亦存在着差异,若是具备稳定经济来源的家庭,其所承担的抚育费用大概可以按照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份额来支付。
然而在负担涉及多个子女时,比例则需要适当地予以增加,但是总的来说,不能超越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这个上限。
至于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家庭,其所要承担的抚育费用则需要以当年总收入或者该行业整体平均收入为参考依据,并参照上述所提及的抚育费比例加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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