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暑假孩子过来还要抚养费吗
一、后暑假孩子过来还要费吗
绝大多数情况下,需向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用,除非在您们双方签署的或由法院作出的相关判决中明确规定在探望期间无需提供这笔财务支持。
由于生活环境并非一成不变,因此抚养费用的变更(例如增加、减少乃至豁免)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首要原则在于,若子女因实际需要提出合理款项要求,那么作为父母应继续履行承担抚养责任。
其次,如果子女并无具体需求,则可经由双方友好商议后共同决定是否需要支付该笔费用,通常来讲,这种情形是不被认为必须履行抚养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后有权知道孩子抚养费花到什么地方了吗
身为父母,其享有知晓抚育费用具体使用情况的正当权益,因抚育费用的支付目的在于妥善照顾并抚养子女。
若父母已尽合理责任支付儿女抚养费用,自然应当具备获取相关开支信息的权力。
当向对方履行子女抚育费用时,如果另一方存在不当乃至违法使用这笔资金的情形,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可依法行使监督权。
在行使此项权益之时,需要以事实为依据,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另一方未能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抚育费用,非法占用或者滥用抚养孩子的资源。
同时,如果另一方的违法行为导致孩子日常生活质量严重滑坡,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仅有权要求停止侵害,甚至可以诉诸法院,提出变更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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