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伦撕毁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安伦撕毁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安伦和妻子阿珍经过协商,自愿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由安伦抚养儿子,阿珍抚养女儿。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安伦突然反悔,撕毁了离婚协议书。阿珍不知所措,安伦的举动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对于安伦撕毁离婚协议书,阿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重新谈判协商
阿珍可以尝试与安伦重新谈判,达成新的离婚协议。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冷静和理性,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如果双方能够再次达成一致,则可以重新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
2. 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
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阿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如果双方已协议离婚,并已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登记申请,则一方撤回申请后,另一方仍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双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
3. 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安伦撕毁离婚协议书,违反了双方的约定,给阿珍造成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害。阿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安伦赔偿自己的损失。
切忌私自撕毁离婚协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安伦撕毁离婚协议书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擅自撕毁离婚协议书,另一方仍可通过上述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不知道如何处理,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欢迎在本站免费咨询律师,我们为你提供专业、详细的法律建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