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3年时效期钱不还怎么办
借款时,双方约定还款时间,但借款人却逾期不还,这种情况屡见不鲜。那么,过3年时效期钱不还怎么办?
一、过3年时效期钱不还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借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的,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出借人超过3年不向法院起诉,则借款人可以主张时效抗辩权,法院将驳回出借人的诉讼请求。
出借人应在借款合同约定还款届满之日起3年内向法院起诉,否则将丧失胜诉权。
二、欠钱超过3年是否还需要还
欠钱超过3年是否还需要还,要区分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借款人在时效期间内认可债务或者部分履行债务的,时效期间从认可或者履行之日起重新计算。
2.出借人已向法院起诉,但因法院的原因未能及时审理,中断时效的,时效自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时效中止,时效应自障碍消除之日起重新计算。
以上情形下,借款人仍需偿还欠款,即便超过3年时效期。
三、借款人过了3年时效期限,借款人还应该还债吗
借款人过了3年时效期限,是否还应还债取决于以下因素:
1.借款人是否在时效期间内承认债务:如果借款人在时效期间内承认债务,则时效中断,出借人有权继续追讨债务。
2.出借人是否在时效期间内提起了诉讼:如果出借人在时效期间内提起了诉讼,即使诉讼因法院原因未能及时审理,时效也会中断。
3.借款人是否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而无法履行债务:如果借款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而无法履行债务,时效将中止,出借人有权在障碍消除后继续追讨债务。
即使过了3年时效期限,借款人仍有还债的义务,除非符合以上例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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