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怎样送到被告手里
一、离婚起诉书怎样送到被告手里
离婚纠纷中,对被告的送达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
离婚案件立案后,会先分配承办法官,法官会根据起诉书中的联系方式联系被告,告诉被告到法院领取起诉书等案件材料。
2、邮寄送达。
如果被告自己去法院领取材料不方便,法官会向被告核实住址,然后将案件材料邮寄给被告。
3、公告送达。
在法官联系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故意不接法院的电话导致诉讼文书无法送达的,法官会采取公告送达。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的后果。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4、转交送达。
转交送达是法院根据被告的有关情况而将案件材料交有关单位转交被告。情况有三种:第一,被告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第二,被告是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或劳动改造单位转交;第三,被告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最后法官也会考虑实际情况,会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二、离婚一方不配合过户怎么办吗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时,存在放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情况,如何处理,需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一),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二),一方不配合过户的:
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归一方,但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后,放弃房屋产权的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对于协议离婚来讲,一旦对方不配合,房屋过户就比较麻烦,因为仅凭离婚证书和离婚协议书,尚不足以证明对方房产过户的真实意思,房屋管理部门无法审查协议的真实性,因此,碰到这种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离婚协议为由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配合,则是对离婚协议书的不履行,属违约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这样就可以办理过户了。
2、离婚时,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可以在办理离婚时,将离婚协议书公证,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将房产过户。
三、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
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您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以上就是由米律小编为您整理的离婚起诉书怎样送到被告手里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离婚起诉书可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或者转交送达这四种方式把离婚起诉书收到被告手里,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米律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