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的法律条文以及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关于离婚孩子的抚养的法律条文
关于孩子的的法律条文如下: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与家人协商一下,适当降低每个月的抚养费。
2.可以找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来进行调解。
3.在调解不成的情况,只有向法院起诉,判决执行负担抚养费。
三、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米律提醒,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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