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处理是如何规定的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的处理的规定如下:
1.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2.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共有的房产,米律提醒您,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二、夫妻离婚财产可以分给孩子吗
夫妻离婚财产是不可以分给孩子的,孩子没有权利参与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想要将其中一部分的财产分给孩子的,可以共同约定把一些东西比如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这是可以的,属于父母双方对子女的赠与。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对于这部分财产就不再进行分割了。
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时孩子名下的房产可以分割吗
孩子名下的房产离婚时不可以要求分割,因为子女的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他自己,不属于其父母,父母没有该财产的分割权利。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