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离婚时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一、民法典离婚时家庭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离婚时家庭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商约定,约定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离婚时家庭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家庭财产的分割原则是:
1.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让过错方承担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
3.男女公平原则;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米律提醒您,法律赋予当事人协商的权利,充分体现了私法中的意思自治。
三、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公正吗
家庭财产分割并不一定需要公证处理,对于财产分割的具体情况只要所签订的协议是合法的,那么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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