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驾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
案例简介:
戴某驾驶着张某的中型普通客车去验车,开车门时不慎将一骑电动车人撞倒并致其受伤,后经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为戴某负全部责任。在交巡警大队的调解下,张某支付给戴某,由戴某先期支付被害人事故赔偿损失人民币3391.86元。张某认为按法律规定该保险公司应当支付此项赔偿款。保险公司则认为,只有拥有B1的驾驶员才可以驾驶中型普通客车,而戴某只有C1执照,不具备驾驶中型客车的资格,故在事故中戴某属非法驾驶。第9条规定,对于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是可以垫付的,再向被保险人追赔,对于其他费用保险公司不负责垫付的,故不应理赔。
律师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戴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属非法驾驶员,故本案产生的经济损失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张某收到的判决后后悔不已,没想到自己一时的大意让自己损失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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