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责任的限额是多少
◆有责任的限额:(1日以前的标准)◆有责任的限额:(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实施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9.19生效)
(四)提高责任限额
为更好发挥保障功能作用,根据《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五)优化交强险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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