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丈夫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一、离婚后丈夫补偿款一直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丈夫补偿款一直不给的处理方式:
1.若双方是通过的,则当事人有权根据离婚协议的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判决生效后,若对方仍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双方是通过诉讼离婚的,则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规定,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二、一般起诉离婚要去哪里起诉
一般起诉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米律提醒您,即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起诉离婚时间需要多久?
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时间。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立案之后多长时间必须开庭审理,而是只要求在3个月或者6个月内审结。
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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