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新规定起诉离婚
一、离婚新规定起诉离婚
离婚新规定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怎样调解
米律提醒您,起诉离婚的调解程序如下:
1.由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2.由调解员主持双方当事人互相交换意见,并居间调停;
3.调解结束。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u,不成功的,依法进行审理。
三、起诉离婚后撤诉可以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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