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如何离婚能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一、被家暴如何能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对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可通过友好协商或者法律诉讼两种途径来解决。
首先,双方应尝试通过平等对话与协商来达成共识,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可选择向当地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依据相关进行公正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实力、生活环境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从而做出最符合儿童权益的判决。
倘若其中一方希望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她必须具备比另一方更为优越的条件,确保这些条件能够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时还需证明对方存在上述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
否则,仅凭个人意愿是难以同时获得两个孩子抚养权的。
若双方均有意愿抚养孩子,且不会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那么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的方式实现轮流抚养。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对方有的时候经济困难给的少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之后,若承担责任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用不足以充分满足子女成长所需,那么另一方有权提出增加抚养费用的请求。
针对这一问题,可采取如下解决措施:首先,当男女双方离婚后,倘若其中一方所支付的抚养费用无法完全保障子女的生活需求时,则另一方可以主动与其展开协商寻求解决方案,尝试探讨对方是否有意愿增加抚养费用。
若对方同意,那么双方便能够重新签订相关协议,对抚养费用的具体金额进行重新商议和确定。
如果对方拒绝增加抚养费用,那么抚养方可依法向法院提起。
经过法院审理后,如判定确有必要增加抚养费用,则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并要求对方支付相应增加的抚养费用。
变更抚养费用并非随意为之,必须具备法定事由,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这些法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第一,原定抚养费用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第二,由于子女患有疾病或者接受教育等原因,实际所需抚养费用已经超出原定数额;第三,存在其他合理且正当的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用。
仅仅具备上述法定事由并不足以使法院支持变更抚养费用的请求,还需确保父或母一方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新增抚养费用,法院方能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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