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互相动手算家暴吗
一、夫妻吵架互相动手算家暴吗
夫妻间的相互肢体冲突在通常情况下并不被认为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因为家庭暴力往往是由单方面实施的攻击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规定来看,家庭暴力是指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内部的一种伤害行为,这些行为可能采取了包括殴打、拘禁、残忍手段对待或禁止个人人身自由等方式,并且还会频繁地使用谩骂和威胁等言语形式进行精神上的折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家暴?家暴的种类有哪些?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
家庭暴力,亦被称为“家暴”,特指在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的、采用诸如殴打、捆绑、禁闭甚至对人体进行残害等各种形式的虐待行为,需要对家庭成员从身心、精神乃至性的各个层面实施伤害与摧残。
就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方式以及类型而言,大致可以区分为以下三种主要形式:首先,身体暴力行为涵盖了所有针对身体的攻击行径,例如殴打、推搡、扇耳光、用脚踢击以及利用工具进行攻击等等;其次是语言暴力,这是通过威胁恐吓、恶意诽谤、辱骂以及采用破坏自我尊严的言辞,从而使另一方产生极度不适感受的行为;最后是性暴力,其定义为故意攻击性的敏感部位、强制发生非自愿性行为、性接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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