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家暴的精神补偿费多少合适
一、时家暴的精神补偿费多少合适
如果侵犯了你的身体健康,虽然没有造成残疾,或者还侵犯了你的其他权益或者利益,那么可能就需要给你支付精神损失费;如果你的精神受到了严重伤害,那么赔偿金额的大小就要看者的过失程度、他们的行为对你产生的影响、后果和你受到的伤害程度,还要考虑到你们两个人所在的社会环境以及侵权者是否愿意道歉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关于这笔精神损失费,具体应该怎么算.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来看:第一,你的损失到底有多大,当然,法律上也有特殊规定的情况;第二,侵权者的行为是出于什么目的、用什么样的方法、在什么场合下做出来的;第三,侵权行为对你造成的实际后果是什么;第四,侵权者从这次行为中得到了多少好处;第五,侵权者有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责任;第六,你起诉的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怎么样。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涉及到的案件中,你有权向侵权者索要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不过,因为这种费用并不是真正的物质损失,所以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会有些困难。
我们国家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精神损失费的计算方法和最高赔偿额度,这就让各地的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在确定具体赔偿金额时遇到了一些挑战。
《残疾人保障法全文》第二条
精神鉴定赔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综合处理的。当然伤残程度不同,赔偿金额也不相同。一级精神伤残最为严重,赔偿金额也最高。
不可赔偿性精神伤残
1、法律事实以外的原因导致的精神损害。例如自然灾难、失恋(违反婚约除外)、特别偏好的价值(如为崇拜的偶像跳楼自杀而悲痛)等。
2、损害主体非当事人且与当事人无特定的法律关系。如目睹血淋淋的凶杀或现场所致精神损害。
3、较低层次的精神不快或不适。由于社会发展水平及法治程度不高及其他各因素,这些精神损害不能或不可能得到法律救济。如就餐时服务态度不好或饭菜久待不至。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健全这个范围将逐步缩小。
4、不具备构成要件的法律事实造成的精神损害。例如,侵权所致的精神损害赔偿要件一般为:侵权行为、严重的精神损害、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及加害人的主观过错,缺其一则不具有可赔偿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二条非法使被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条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男女家暴分别定罪怎么判
问题,不论其行径主体为男性抑或是女性,无疑都构成了对于个体基本人权的严重侵害。
在这一方面,我国法律制度早已做出明确界定与严肃声明。
当涉及到家暴疑案审理时,法院会依据相关事实所体现出的行为性质、暴虐手段之残忍程度、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及其后果之严重性,以及加害方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权衡与评估。
对于初次出现且情节较轻的家暴行为,法院或许会给予施暴者以纠正的宽大处理;
然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家暴行为,特别是那些已经造成受害人重伤甚至死亡的情况,法律将毫不留情地予以严厉打击。
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还积极倡导受害人勇敢地向警方报案,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司法机构亦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类似家暴事件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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