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外祖父母能否行使探望权
一、父母、外祖父母能否行使探望权
父母、外祖父母能行使探望权,未成年人的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无法行使监护权的,代替自己已经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子女对孙子女、外孙子女尽抚养义务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主张探望权的,予以支持。《》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探望权的中止条件有哪些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或虐待、遗弃的。
三、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是什么
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如下: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米律提醒您,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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