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证家暴离婚怎么判
一、没有领证家暴离婚怎么判
1. 针对在1994年2月1日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构成的情况,您可以依法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提交相关法律文件时需要包含民事以及原告明的复印件和其他能够有效证明事实婚姻存在的权威证据。
2. 若您在1994年2月1日后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同时满足婚姻成立的实质性条件,则需首先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后方可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否则,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未经补办登记的,人民法院将视作解除关系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家暴该怎么定罪量刑标准
关于家暴行为的法律审判,是依据其对受害者造成的伤害程度来决定的: 1. 倘若施行的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径较轻,只要受害者提出控诉,公安机关便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采取措施予以制裁;
2. 若情节恶劣达到犯罪程度的,当事人必须依法承担与其行为相适应的刑事责任,并处以二年以下、或者的惩罚;
3. 若家暴行为致受害者死亡或重伤的,则将面临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处。
4. 如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婚姻破裂的,则无过错方享有申请损害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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