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需注意什么
需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不成或双方不愿调解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1、由于某种原因目前人们在进行机动车交易时未严格遵循过户登记手续,对车辆挂靠、租赁、使用等方面管理亦不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主体往往牵涉到登记车主、实际车主、借用人或者是承租人、雇佣人、挂靠人等多方人员。保险作为第三者责任商业险和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承保人亦直接作为共同被告或者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今后还可能会出现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为诉讼主体的案件,诉讼主体较为复杂。
2、诉前的困境。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必须在法定时间内提起诉讼,但是由于往往医疗没有终结,无法进行,因此求偿金额无法确定。如何处理,还要和能否查找车主等情形结合考虑。可以考虑先起诉、再根据实际情况变更诉求等方案。
3、必须认识到,交通事故责任和责任法律性质不同。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官和当事人都把交警部门所认定的事故责任等同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为依据,认为无交通事故责任则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典型的例子是车辆上的乘客,其无需承担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者,但其明知车辆超载仍搭乘超载车辆,对扩大的损失也是有过错的,因承担一部分的民事赔偿责任。
4、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
6、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
交通事故诉前所需准备的证据
任何案件起决定作用的是证据,在交通事故中也是如此。在证据确实充分,证明证明力很高的情形下主张的诉讼请求就在很大程度上被支持。现在就原告起诉之前应当准备哪些证据材料提出以下意见:
(1)书;
(2)对方、驾驶证、保险单;
(3)治疗的病历及相关医药费单据;
(4)原告是农村还是城市的相关证明材料;
(5)的证明;
(6)护理费证明;
(7)营养费证明;
(8)伤残鉴定书及鉴定费的发票;
(9)的单据;
(10)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单据;
(11)物损和车损评估报告及评估费的收费依据;
(12)住宿费的发票;
(13)被人情况证明;
(14)交通费单据。
以上就是合飞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安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章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咨询,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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