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无证醉驾怎么处理
二次无证醉驾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1条: 第1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2款: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3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第4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因此,对于无证醉驾行为在法律上的处罚是很严重的情况,并且还容易造成一定的交通事故。驾驶员需要遵守相关的,才能避免出现这样的行为,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合飞律师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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