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人死了借款合同怎么办
一、欠钱的人死了借款合同怎么办
当欠钱的人死亡时,借款合同的处理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欠款人留有遗产,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应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在此情况下,可向继承人主张债权,要求其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欠款。继承人偿还后,借款合同相应权利义务终止。
(二)若欠款人留有遗产,但继承人放弃继承。此时,由于继承人未实际继承遗产,也就无需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债权人不能要求其还款,但可就欠款人遗产用于清偿债务,遗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债权无法实现。
(三)若欠款人没有遗产,那么债权债务关系因主体消灭且无财产可供偿还而消灭,借款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得到实现。
二、只有汇款凭证借款合同成立吗
仅有汇款凭证不能认定借款合同必然成立。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汇款凭证只能证明存在资金流转的事实,即一方将一定数额的款项汇给了另一方,但该款项的性质并不明确。它可能是基于多种原因产生的资金往来,比如还款、货款支付、赠与、投资等,不能仅凭汇款凭证就直接认定为借款。
另一方面,借款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构成要件。一般来说,除了有资金交付的事实外,还需要有双方关于借款的合意。借款合意通常表现为双方明确的口头或书面约定,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息计算等关键要素。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一方仅凭借汇款凭证主张借款关系成立,而另一方对借款事实予以否认,并提供了合理的关于款项性质的其他解释及相关证据,那么仅汇款凭证难以支持借款合同成立的主张。但如果另一方无法对收款作出合理说明,结合其他相关间接证据,有可能推断借款合同成立。
三、借款合同约定滞纳金是否合法
借款合同中约定滞纳金的情况,需分情况看待其合法性。
一方面,从法律概念来讲,滞纳金是因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而应承担的行政法上的不利后果,是一种行政责任形式,并非民事合同关系中可随意约定的内容。在借款合同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严格来说使用“滞纳金”的表述并不准确。
另一方面,如果双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类似滞纳金的条款,其实质可视为对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一种约定。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导致或可撤销的情形,且约定的金额或计算方式合理,那么该约定在性质上可等同于逾期还款违约金,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总之,借款合同中虽不宜直接约定“滞纳金”,但如果相关约定实质为合理的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条款,通常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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