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纠纷律师费用怎么算
一、南京交通事故纠纷用怎么算
南京交通事故纠纷律师收费适用市场调节价。具体费用由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协商。
以下是实行政府指导价案件的收费标准:
(一)代理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给付、费、费;请求发给、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担任涉及、环境污染、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案件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案件类型实行市场调节价。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1500-8000 元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1 万元 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1 万元,≤10 万元 4.8-6.4%
>10 万元,≤50 万元 4-4.8%
>50 万元,≤100 万元 3.2-4%
>100 万元,≤500 万元 2.4-3.2%
>500 万元,≤1000 万元 1.6-2.4%
>1000 万元,≤1 亿元 0.8-1.6%
>1 亿元 0.5-1%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不高于简单案件 5 倍标准执行
(二)代理案件
(1)简单案件
1、不涉及财产 按民事简单案件不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涉及财产按诉讼争议标的额 按民事简单案件涉及财产标准执行
(2)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按民事简单案件不高于5倍标准执行
(三)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件采取计时收费的 100-2000 元/小时。
二、的起诉费和律师费谁承担
1、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 ,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一方出。
2、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一方成为被告以后,该方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并且胜诉原告的话,可以要求原告支付这笔费用(法律支持一方当事人偿付他方当事人为案件审理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3、依据:《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三、遇到交通事故纠纷问题怎么办?
合飞律师网建议:,律师可以:
1、 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2、 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3、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4、 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接受委托,参加调解、活动。
5、 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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