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女怎么判
一、离婚后儿女怎么判
关于夫妻在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归属问题,通常按照如下规定予以裁决:出生未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被判归女方。
因为在此年龄阶段的婴幼儿属于哺乳期间,为了确保他们健康茁壮地成长发育,法律通常会将他们交由母亲照料;而对于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子女,法官将会优先考虑具备更好条件的一方来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利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但最终的决定权则取决于诸多因素,如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个人素质、生活环境的优劣、对子女的责任心以及与子女之间的情感亲密度等等;至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在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方面存在争议,那么法官将会充分尊重并考虑到子女自身的意愿;最后,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轮流抚养子女的共识,这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的抚养协议基础上,或者在的协助下完成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继父母离婚,孩子怎么判
若是亲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若其中一方不同意再抚养其抚养过的继子女,法律并不会强迫他们支付。
但若双方都愿意或前任配偶愿意承担抚养责任,法律也是允许的。
继权通常属于生父母,除非双方事先有协议。
如无法达成归属共识,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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