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法院审判前必须批捕吗
交通肇事审判前必须批捕吗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如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在判决前予以逮捕。法院也可以在作出判决后,将罪犯收监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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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都知道了吧。对于法院审判前不是必须要批捕,这样才能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也是对于案件处理的一种流程,大家需要对这方面的内容规定有清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米小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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