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残疾小孩离婚怎么判
一、有残疾小孩怎么判
关于离婚案件中残疾儿童问题的判决如下所述: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幼童或尚且处在哺乳期的婴幼儿而言,为了确保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生长和发展,通常情况下应由母亲来负责他们的抚养事宜;对于年龄超过两周岁的子女,法庭会侧重于从抚养能力更为优越的一方考虑其抚养潜力。
而对于超过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则需要尊重他们内心最真挚的意愿,将孩子交给他们愿意与其共同生活,并且能够更妥善地照料其日常起居的监护者手中。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男方离婚有案底孩子怎么判
依据相关法律条款,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决议有如下明确阐述:首先,两岁以内的子女往往会逐步由母亲。
当父母双方达成一致共识,决定让两周内的孩子跟随着父亲生活,且这种选择不会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产生任何负面影响时,法庭可以予以认可。
若父母对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的问题存在争议,那么在做出最终决策之前,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个孩子的个人意愿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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