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2个男孩女方精神病怎么办
一、离婚2个男孩女方精神病怎么办
抚养权判定的首要准则即“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子女”。
故女方若患有精神病,离婚后多半会交由男方抚养。
除非女方能在这方面为子女带来更多益处。
不过,若母亲具备以下任一情况,父亲便可向申请抚养权:
(1)患有难以治愈的慢性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
(2)有能力抚养但未尽责;
(3)子女确实不能与母共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二、女方提出的离婚女方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倘若夫妻双方能够就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展开积极的磋商并最终达成一致性看法,那么便可以选择直接变更抚养权或是由双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抚养协议以实现这一目标。
若双方无法在合理范围内达成共识,那么便需要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从而实现对子女抚养权的变更。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中的第16条规定,当一方当事人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时,只要符合以下任一条件,人民法院都应当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遭受身体残疾等原因导致无力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未尽到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良影响。
3.年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
4.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在变更抚养权的过程中,不得要求重新分配原有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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